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需要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幫扶工作,要準確掌握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具體情況。做到精準發力、精準幫扶。現學校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擬對我校的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這類特殊群體根據在就業過程產生的相關費用發放一定的就業補助。
一、補助對象。就業補貼對象為在列入2022畢業年度計劃,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浙江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殘疾畢業生。
二、補助標準。就業補助主要根據在學校規定項目范圍內在就業過程中發生費用進行核定。每人合計最高不超過3000元。主要以報銷形式實現補助,包括以下項目:
1、就業技能培訓,最高報銷金額不超過1500元(如學校已提供同類性質培訓,則自報項目不列入報銷范圍)。
2、職業照拍攝,最高報銷金額不超過100元。
3、職業裝購置,最高報銷金額不超過300元。
4、面試路費補助,可多次報銷,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元。(原則上只報銷城市間交通費)
三、申請程序。
1、自愿申請。符合補助對象的就業困難畢業生在可在5月30日前通過登錄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的報名系統提出申請。
2、電子材料提交。符合申請對象的畢業生需在系統內提交相應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明材料(低收入家庭證明,少數民族學生證明,殘疾生證明),費用產生證明材料(正式發票),其他證明材料(培訓證明材料,職業裝、職業照、錄用面試通知等)
3、紙質材料提交。中心根據學生申請材料審核最終補助金額,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需將紙質版材料提交至紫金港校區西區學生服務中心205。
4、網上公示。為體現公正和誠信,補助報銷后,獲得補助學生的姓名和項目、金額等信息將在就業中心網站予以公布,接受師生監督。
5、補貼發放。公示期結束后,就業中心通過學校計財處將就業補助金直接發放到學生關聯銀行卡上。
四、其他事項
每位畢業生只能在一個畢業年度中申請一次就業補助。申請人需認真如實填報申請材料,如發現材料作假須退回補助,就業中心將根據情況采取適當的處罰措施。
聯系電話: 87951536
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
202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