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屆畢業生:
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和公安機關戶口管理規定,畢業生須在離校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現將畢業生戶口遷出和離校手續的辦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戶口遷出和離校程序
畢業生戶口遷出以學院系為單位集中辦理。有特殊情況不能提交院系統一辦理的,由畢業生本人自行辦理。
(一)院系統一辦理程序
1.學院系統計畢業生戶口遷出信息。請各畢業生按照《本科生戶口遷出信息表填寫說明》(附件1)或《研究生戶口遷出信息表填寫說明》(附件2)要求填寫《畢業生戶口遷移信息表》(附件3),并將信息表電子版在6月20日17:00前發送至wangxiaomin97@zju.edu.cn。
2.安保處將于畢業典禮前把《戶口遷移證》統一移交各學院系,學院系負責將《戶口遷移證》發給學生。
學生需在離校系統中上傳“戶口遷移證”照片,等待安保處網上審核,無需再到現場辦理。如離校系統中安保處一欄已顯示通過,則不需上傳“戶口遷移證”。
3.注意事項
(1)學院系對學生戶口遷出資格進行審核,請無法按時畢業的同學在6月20日前聯系輔導員王曉民老師告知。戶口一旦遷出,不能恢復。
(2)對于后續仍在現校區升學就讀,且自愿選擇戶口保留在學校的畢業生,安保處將按照院系提供的《畢業生戶口遷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給上述畢業生統一通過電子離校,戶口不予遷出。
對于后續在本校升學就讀校區有變更,且選擇戶口繼續保留在學校集體戶口的畢業生,安保處將按照院系提供的《畢業生戶口遷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給上述畢業生統一通過電子離校,但6月份不予集體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請學生本人在研究生開學報到前,自行到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并按照2021年浙江大學研究生新生落戶要求將本人戶口遷移至就讀院系所在校區。
在本校繼續升學的畢業生也可選擇將戶口遷回原籍或現家庭地址。
各校區戶口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 校區 | 地址 | 郵箱 | 電話 |
| 紫金港 | 納米樓學校行政服務辦事大廳107室6號窗口 | zjuabc@zju.edu.cn | 88206065 |
| 玉泉 | 玉泉校區7舍101室 | 888666@zju.edu.cn | 87952295 |
| 西溪 | 西溪校區老醫院202室 | 0016459@zju.edu.cn | 88273229 |
| 之江 | 之江校區二號樓北平房 | yyf0913@zju.edu.cn | 86592777 |
(二)學生單獨辦理程序
1.戶口在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區的畢業生:持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復印件(或畢業證書照片或報到證原件)至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2.戶口在之江校區的畢業生:持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復印件(或畢業證書照片或報到證原件)到之江校區保衛辦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再到九溪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3.如委托他人代辦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的畢業證書復印件(或畢業證書照片或報到證原件)、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4.在離校系統中上傳“戶口遷移證”照片,等待安全保衛處網上審核,無需再到現場辦理。
5.如繼續在浙大升學,也可在此欄上傳本人升學的“錄取通知書”照片,等待安全保衛處網上審核,無需再到現場辦理。
派出所咨詢電話和受理地點:
紫金港公安戶籍窗口:87281304,東四教學樓一樓公安綜合服務大廳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東山弄55號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號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號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電子離校申請程序
戶口未遷到學校的畢業生,在電子離校系統中直接勾選“戶口不在學校”,等待安全保衛處網上審核,無需再到現場辦理。
三、因落戶北京上海需緩遷戶口的申請程序(面向對象:至北京上海就業畢業生,升學至北京上海同學不需辦理緩遷)
因北京、上海戶口審批時限較長,需申請緩遷的畢業生,請在安全保衛處網頁“資料下載”處下載并填寫《浙江大學畢業生戶口緩遷申請表》,并按照申請表備注欄處的要求準備其他所需材料,提交戶口所在校區保衛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再申請辦理離校手續。
附件3:畢業生戶口遷移信息表.xlsx
安全保衛處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