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關于公布第三屆引人育人獎(伯樂獎)的決定
浙大發人〔2017〕65號
各學院(系),行政各部門,各校區管委會,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大學引才育才獎(伯樂獎)評選暫行辦法》(浙大發人〔2014〕49號,經各單位推薦,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評議,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批,決定授予外國語言文化與國際交流學院、地球科學學院第三屆引才育才組織突出貢獻獎;授予孫優賢、陳偉球等2人第三屆引才育才個人突出貢獻獎。
以上每個獲獎單位獎勵特別支持工作經費100萬元人民幣,經費納入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自主經費統籌使用;引人育人個人突出貢獻獎獲獎個人每人獎勵稅前5萬元人民幣。
希望獲獎單位及個人珍惜榮譽,在學校引才育才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各學院(系)、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學科與人才隊伍建設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優秀人才的引進和培育工作,為深入實施“六高強校”戰略,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做出更大貢獻。
浙江大學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