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09年秋博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李平
成 員:鄭耀 吳丹青 黃志龍 邵雪明 楊建群
申訴聯系人:吳丹青(Tel:0571-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負責受理考生的質疑、申訴)
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復試資格的確定:
考生參加浙江大學研究生院組織的入學考試,取得外語、兩門業務課的初試成績,初試成績達到外語總分不低于55分(聽力成績不低于8分)、專業課成績不低于55分的考生具有復試資格。
學校原則上不再批準各學院的破格申請。有特殊情況要求申請破格的,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允許在有名額的情況下,須經所在學科、學院逐級集體研究,從嚴掌握,向學校提交破格復試申請表,由學校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統一審定。未經批準同意,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三、復試和錄取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優良,遵紀守法。
2.初試成績應符合學院的復試條件。
3.符合以上條件并經復試和綜合考核,按差額方式錄取。
四、資格審查和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到研究生院統一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并參加校醫院組織的體檢。
時間:4月28日-5月8日
資格審查地點:浙江大學玉泉校區第十一教學樓2樓研招辦。
體檢地點:玉泉校區醫院
資格審查的具體內容和體檢內容,詳見研招辦和校醫院網上通知。
五、復試
所有考生(含09秋提前攻博生)都須參加復試,復試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對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考察。除了常規的面試外,由各學科確定一種以強化考核學生的創新能力和研究素質為主的具體方式。所有非在職上線考生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學金。
復試時考生須遞交復試小組的材料如下:
(1?SPAN style="FONT: 7pt 'Times New Roman'"> 考生的身份證、前置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2) 本科、碩士課程成績單的原件;
(3) 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初稿或開題報告以及學位論文的摘要、目錄等);
(4) 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證明書;
(5)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想致力研究的問題和設想的陳述書;
(6) 兩位與所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信;
(7) 學習和工作經歷、經驗、能力、特別成就的陳述和證明;
(8) 博士生資格審查表(研招辦資格審查后發)。
(9) 復試工作具體安排請另見通知。
六、錄取
各學科組織3人以上的復試小組,復試時間每生應當不少于30分鐘;在復試中應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現場評出成績、給出評語。被復試人的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及格者能否錄取及錄取類別的確定以被復試人的綜合成績名次為準。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初試分50%、復試分50%。復試結果將上網公布。
院黨委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和政審。經政審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發給錄取通知書。
六、組織與管理
學院的2009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院2009博士復試與錄取工作。
根據教育部教學[2008]20號文件有關“入學考試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被錄取新生須當年入學”的規定,不保留博士生入學資格。
無在研科研項目或無經費的導師原則上不安排招生。
每名導師每年招生一般不超過2名,全國優博論文獲得者的導師可在原有招生指標上增加一名。
導師如沒有充足的上線生源,可考慮從相近專業的上線考生中調劑。
如發現考生有虛假材料的行為,將不予錄取并通知其所在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七、時間安排
4月28日――5月8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詳見研招辦網上通知)
4月28日――5月8日 考生體檢(詳見校醫院通知)
4月29日――5月13日 各專業復試,詳見復試名單及安排
5月15日前 學院完成復試工作、考生材料審核工作并上報擬錄取名單
5月15日――25日 定向、委培和聯培生簽訂協議書,學院調檔政審
6月底 發放錄取通知書
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請關注學院網站的通知。
航空航天學院
2009-4-21


